强暴性虐

强暴漂亮新女房客

拜天所赐,大学时期我虽然是个穷学生,却住在全台北市最高级的别墅区。 那五层楼的老旧房舍仅只是普普通通租赁给学生居住的鸟笼格局,但坐拥满山樱红与镇日的徐徐山风,实在让我...

「这也由不得你,还好我刚洗过澡,屁眼也不算太臭,要是你不敢舔,我看我干脆就强奸你算了!」

转过身,我仍然紧压她的双腿,屁股就抬在她的粉脸之前。

好半晌没有动静,我等得不耐烦,于是威胁说:「我数到叁,如果屁眼还是没有感觉,那我就知道你喜欢被强奸了。」

「一!」

我数出第一声,她开始啜泣起来。

「二!」

还是没有动静。

「叁!」

声音才落下去,一股温热湿滑的感觉由屁眼传来,如同无上纶旨送达各个细胞,打通体内奇经八脉,精关开敞,春潮泉涌,一想到这么个漂亮女孩催吐丁香舔舐自己的屁眼,我扼抑不住,水箭一般的阳精霎时喷向身前的美乳。

舌头才翻过两番,她发觉我在频频打颤,知道我已经埋单了帐,于是收回丁香,小声的问:「唔!这样可以吧?你放过我,我绝对不会报警的。」

我瘫在双乳之间,足足在高峰停留许久才回过气来。

鼻子嗅几口她肌肤上的处子幽香,我不言不语的坐起身,取过毛巾,用蛮力将她的左脚绑在左前边床柱上,右脚绑在右前边床柱上,一副修长丰腴的胴体开敞成8字形,阴户同菊穴一齐大剌剌地向着天花板。

即使是处女紧闭的阴户,在这样的畸型捆绑下也不得不张开了唇瓣。

「啊!你干什么……你不守信用……你……你一定会后悔的……救命啊!」

整个过程她都歇斯底里的挣扎着,我来不及堵上她的嘴巴,凄厉的娇啼在山中传了开来。

「嘿!后悔?没好好肏你这骚屄我才会后悔哩!就你那么笨,跟坏人谈信用还不是与虎谋皮,你竟然当真!」

我及时堵上她的嘴巴,隔着尺许,我阴阴的冷笑,看着膣腔里外露的艳红息肉以及一胀一缩的轮状菊肛,我慢慢的又把老二搓得发硬起来。

「唔……唔……嗯……」

她不死心的拚命晃动,鼻端发出沉闷的悲鸣。

我再度亲吻她的娇躯,沿着小腿,舔大腿内侧、舔发颤的阴唇、舔紧缩的菊肛。

虽然沾有我的精液,我也没放过那挺翘的乳房以及艳红的奶头。

甚至我还捧起她惨白的巧脸亲她的眼窝、鼻樑、芳颊以及晶莹的泪珠。

在我的狼吻之下,她脸上的惊惶失措竟然消失不见,继之而起的是充满怨恨与恶毒的目光,像一把利刃,射在我出露的半张脸上。

「怎么?恨我吗?想杀了我吗?嘿嘿……只不过你没这个机会,现在你能做的只是好好享受第一次破瓜的滋味,好好体会!人生可就只此一次。」

我揉了揉沾满唾液的阴唇,老二早已蓄势待发。

处女的初次果然无比紧涩,我在她的沉默抗议下验证了她的贞洁,带出了片片落红。

血液夹着体液让性器官的交合充满黏滞与不顺,虽然心神亢奋无比,但箇中滋味着实算不上有多棒。

在充满恨意的目光下我再度洩身一次,稀薄的精液全灌入她朝天壶般的子宫里。

强奸过明莉之后,我与小窝的亲蜜关系至此划上休止符,虽然那短暂交合的刺激与甜美让我竟日魂牵梦縈,可我也不敢食髓知味地再度犯案。

除了回味之外,继之而起的是焦躁与不安,我担忧明莉会向警局报案,不知道哪天上班中途将有一大票警察衝入办公室将我逮捕,并且绳之以法。

只有做惯奸犯科的亡命之徒才不懂得害怕,而我第一次做坏事,怎能不怕?每当夜阑人静时,我总会反覆回想当天的情景,我确信我没让她看出我的长相,也没留下任何人证与物证,除了指纹与精液之外。

对于没有前科的我,我蛮以为凭指纹与精液八竿子也查不到我头上来,而且女人多半碍于名节不会报案,所以我依旧每日带着忐忑的心情规律的上下班。

只不过远离了小窝,我已经不再有好运道。

犯案后的第十天,我外出洽商完毕,刚回到公司就被通知有一个男人在接待室里等我,我回想进大门时服务台边站着两个躯干笔直的大汉,手里拿着手机不停交谈,立刻知道大事不妙。

「吴先生!你好!有一宗杀人案想请你到局里协助调查。」

在接待室里的男人这样对我说。

「抱歉!我现在正在上班,实在没办法帮你,况且我根本没接触过杀人的事情,要我怎么协助你?」

我暗吁一口气,自己连鸡都没杀过,杀人案应该牵扯不上我。

「林明莉小姐你认识吗?」

员警眼睁睁的盯住我。

「林明莉?」

我浑身一跳,脸色苍白,不知道林明莉怎么竟死了。

「看样子你是认识的,林小姐十天前在自宅被强奸杀害,你是杀人嫌疑犯,我现在依法将你逮捕!」

员警掏出手銬,声色俱厉地望着我,他魁武的身子挡住门,我插翅也难飞。

「我……我没杀人……」

我如同坠入冰窖,全身冷颼颼的。

「呵呵!你还强辩,要辩也等上法庭再说吧!我们找到你也不简单,还好林小姐的房东记起来好几次似乎看见你回到过屋子里去,经我们向附近商家查证,果然案发当天的录影带录下了你,你难道不记得当天在7-11买过些什么东西吗?嘿……一份报纸、两罐台湾啤酒!」

「也许这些还不足以让我们怀疑你,偏偏你这笨贼当天跑了两趟7-11,第一次头发梳得油亮,隔了一个小时却又头发松垂的进去买优碘药水,刚好在被害人房间我们研判兇手曾在屋内淋浴,随后林小姐临时返家,兇手见色起意强奸杀害了她,事情难道不是这样吗?」

员警认定是我,大声地斥责。

「我……我真的没有杀人!」

我訥訥的争辩,脑海一片混乱。

「嘿嘿!我看你是百口莫辩,待会只要指纹跟精液一比对,我看你环做何解释!走!跟我回局里去!」

他将我銬上手銬,押着我往门外走去。

「我……我承认……我有强奸她……可是……我没杀人……」

我仍然不死心的悲鸣着。

随后验出的精液反应与指纹全跟我吻合,警察也到家中搜出小窝的复製钥匙以及一、二十张附近商家开出的统一发票,事已至此,我擅闯民宅的罪行可说是罪证确凿,虽然找不到最直接的杀人兇器,但死者下体採集的精液以及指甲内的皮肤碎屑,都在在显示我是杀人兇手。

「你跟她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这么漂亮的女人你不仅将她杀害,还要毁去她的花容月貌,还好死者男友跟家人都确认她是林明莉小姐,法医也验定无误,既然你这么心狠手辣,为何不干脆找个隐密地方弃尸呢?」

好几位员警反覆侦讯我,就是猜不透我杀人的动机。

他们大概以为我是变态杀人魔,先奸后杀、丧心病狂。

虽然我极力喊冤,用尽各种方式证明我的心智正常,毫无变态徵兆,可是大伙全不相信,我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在我回小窝模拟犯案现场当天,本该在午后寧静万分的小窝挤满了人,有房东太太、以前的楼友小柱子、小白与文文,他们脸上全掛着惊讶、鄙夷与厌恶的神色,我听见此起彼落的窃窃私语声:「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好一个衣冠禽兽,差一点错看他了!」、「现在的大学生水准真差,连强奸杀人也干的出来!」、「呸!社会败类!」

好几口浓痰啐向我的身上。

在员警胁迫挟持下我模拟强奸明莉的片段,而关于杀人毁容的情节因为自己实在没做过,只能忍受员警的拉扯与咒骂抵死不从。

就在我和员警拉扯申辩之际,隔着人群我看见一张娇艳如花的熟悉面孔正得意的望向我,儘管走道上光线不算太亮,可是她的两颗虎牙依然亮如白玉。

「啊!警察大人……你们看……你们看……林明莉不是好端端站在那里吗?我就说我没杀她嘛……」

我高喊着,手指往走道远端比去。

员警扭过头,一片如洩似的发丝刚好隐没在走道转角,我张大了嘴巴,拚命摆动手臂要员警追去,只不过员警全围绕着我,神色严峻,全以为我在撒谎。

他们没瞧见发亮的小虎牙!最后我被依强奸杀人罪判了十年徒刑,儘管一再上诉,但房东与7-11店员的人证以及死者私处採集到的精液都让上诉得到驳回的命运。

监狱的日子很苦,尤其强奸犯的日子更苦,我不一一诉说我的苦处,因为那纯粹是我自找的。

只不过每当我在监牢里对着那张躺有白色比基尼漂亮女人的相片打手枪时,我就感到无比后悔,不但后悔我强奸了她,更后悔我没有真的杀了她。

我不知道林明莉到底死了没?也不知道那天走道上的冷笑女人究竟是人?是鬼?但有一件事我无比确信,那就是我并未杀人!不管是否罪有应得,但自己的的确确踏错一步,让色欲蒙蔽了理智,将短暂的快乐筑构在他人一生痛苦之上。

如今我披露我的悲惨遭遇,只为了奉劝普天下的色中同道,千万不要强奸漂亮女人,真要强奸上了,也绝对不可以把精液射进女人体内,那将会让你无所遁形。

而且,当女人要你后悔的时候,你就一定得后悔,当时也许来不及后悔,但总有一天你还是会后悔,像我现在就后悔万分。

女人是可怕的,越美丽,越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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